為做好我校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的評選管理工作,根據《關于做好2017-2018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、2018-2019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》、2016年自治區财政廳、教育廳重新修訂的《内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辦法》(内财教〔2016〕1586号)、《内蒙古師範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暫行辦法》(校發[2015]73号)和自治區教育廳《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本、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及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辦函[2018]243号)文件精神及要求,結合實際情況,我院本着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的原則,規範程序,認真組織并開展了此次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。現将評審情況彙報如下:
一、評選條件和資助标準
1.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;
2.遵守法律、法規,遵守學校規章制度;
3.誠實守信,上學年思想品德被評為較好以上;
4.勤奮學習,積極上進,上學年學業成績排名在班級前90%;
5.家庭經濟困難,生活儉樸,被認定為貧困生;
6.全日制普通本專科(含高職、第二學士學位)在校生;
7.本學年原則上沒有獲得過大額資助。
二、評審依據
1、《關于做好2017-2018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、2018-2019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》
2、2016年自治區财政廳、教育廳重新修訂的《内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辦法》(内财教〔2016〕1586号)
3、《内蒙古師範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暫行辦法》(校發[2015]73号)。
4、自治區教育廳《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本、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及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辦函[2018]243号)
三、評審程序
1.學生個人申請。
2.各班級進行民主評議,按評選通知的要求,在申請者中進行等額評選,确定資助名單,将評選結果上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。
名單公示如下:
李賽格、梁妍、劉璐、張松月、杜悅、王曉宇、劉美玲、郭倩倩、于麗東、姜玉潔、王亞靜、楊國蕾、王婷、葛米莎、張明雪、李佳欣、柴麗娟
特此公示
公示時間:2018年10月 9日—— 2018年10月11 日
咨詢電話:0471-7381063 秦老師
公共管理學院學工辦
2018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