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學校《關于制定博士、碩士學位授予标準的通知》,經MPA各方向研究,制定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标準(見附件)。現予以公示,如有異議,請于三日内向學院反映,聯系電話4392424。
附件: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标準